《周礼·秋官·乡士》时代历史分期:西周|语料索引编号:#10135引用此条目辯其獄訟,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,旬而職聽于朝。通假字:辯1→ 通 →正字:辨 查看“辯1”与“辨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通“ 辨 ”。辨别;区分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