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致国务院国徽拟图说明书》时代历史分期:民国|语料索引编号:#10154引用此条目迨十字軍興,聚列國之士而成師,懼其雜糅不可辯析,則各以一隊長官之盾徽爲職。通假字:辯→ 通 →正字:辨 查看“辯”与“辨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分别,区别。辯,通“ 辨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