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奏李楷己下参军县尉等状》时代历史分期:唐|语料索引编号:#11085引用此条目每憂輿賦闕懸,漸難責辯;若俟銓衡注擬,恐失舉賢。通假字:辯→ 通 →正字:辦 查看“辯”与“辦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责成治理。辯,通“ 辦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