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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庄子·养生主》

时代历史分期:战国|语料索引编号:#11497
是遁天情,忘其所受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。
释义: 亦作“遯天倍情”。谓违背天然之性而加添流俗之情。一说,违背天性与真情。倍,通“ 背 ”。
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薄亥切,上海,並。拼音:bèi注音:ㄅㄟ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