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·刘仲洙传》时代历史分期:元|语料索引编号:#3919引用此条目田瑴等以黨罪廢錮者三十餘家,仲洙知其寃,上書力辨,帝從之。通假字:辨→ 通 →正字:辯 查看“辨”与“辯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努力争辩或辩白。辨,通“ 辯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