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时代历史分期:汉|语料索引编号:#4413引用此条目沛公曰:‘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,餘悉除去秦法。’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通假字:案→ 通 →正字:安 查看“案”与“安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安居,安定有序。案,通“ 安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烏旰切,去翰,影。拼音:àn注音: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