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时代历史分期:汉|语料索引编号:#5077引用此条目是時張湯方鄉學,以兒寬爲奏讞掾,以古法議决疑大獄,而愛幸寬。通假字:鄉→ 通 →正字:向 查看“鄉”与“向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谓向慕学问。鄉,通“ 向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許良切,平陽,曉。拼音:xiānɡ注音:ㄒㄧ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