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郎潜纪闻》时代历史分期:清|语料索引编号:#5266引用此条目具奏二十九年各直省所上烈婦三十六口,予旌以否,惟上財察。通假字:財→ 通 →正字:裁 查看“財”与“裁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裁取审察。財,通“ 裁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昨哉切,平咍,從。拼音:cái注音:ㄘㄞ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