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时代历史分期:春秋|语料索引编号:#5662引用此条目是故明王之制,使諸侯歲聘以志業。通假字:志→ 通 →正字:識 查看“志”与“識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专心其职业。志,通“ 識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職吏切,去志,章。拼音:zhì注音:ㄓ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