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时代历史分期:汉|语料索引编号:#575引用此条目吏以文法教訓辨告,勿笞辱。通假字:辨→ 通 →正字:班 查看“辨”与“班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颁布。辨,通“ 班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