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国志·魏志·邓哀王沖传》时代历史分期:晋|语料索引编号:#591引用此条目凡應罪戮,而爲沖微所辨理,賴以濟宥者,前後數十。通假字:辨→ 通 →正字:辯 查看“辨”与“辯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申辩。辨,通“ 辯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