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野獲编·鬼怪·奇鬼》时代历史分期:明|语料索引编号:#605引用此条目吴士曹蕃,以禮經魁丁酉京兆,爲座師焦太史所累被罰,來京辨復。通假字:辨→ 通 →正字:辯 查看“辨”与“辯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科举时代士人因犯法革去功名,后由于申辩而得以恢复,谓之“辨復”。辨,通“ 辯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