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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书信集·致黎烈文》

时代历史分期:民国|语料索引编号:#622
《大晚报》与我有夙仇……一面登载柳丝(即杨邨人)之《新儒林外史》,一面崔万秋君又给我信,谓如有驳,亦可登载。
释义: 争辩反驳。辨,通“ 辯 ”。
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拼音:biàn注音:ㄅㄧㄢ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