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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隋书·礼仪志一》

时代历史分期:|语料索引编号:#6289
後檢校將作大匠事宇文愷,依《月令》文,造明堂木樣……以獻。高祖異之,命有司於郭内安業里爲規
释义: 規划的区域。兆,通“ 垗 ”。
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治小切,上小,澄。拼音:zhào注音:ㄓㄠ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