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十年》时代历史分期:清|语料索引编号:#6505引用此条目所灌縣郡,蠲賦棄責,流民所過,毋得征算。通假字:責→ 通 →正字:債 查看“責”与“債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免除旧债。責,通“ 債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側革切,入麥,莊。拼音:zé注音:ㄗㄜ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