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吹剑四录》时代历史分期:宋|语料索引编号:#6515引用此条目狀謂本學規罰,其第一等屏斥,已該流罪,情重者賈楚,視流罪有加,今子沖等誣服之罪,不應流以上罪。通假字:賈→ 通 →正字:檟 查看“賈”与“檟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槚楚,古代木制刑具。用以笞打。賈,通“ 檟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公户切,上姥,見。拼音:ɡǔ注音:ㄍㄨ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