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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

时代历史分期:|语料索引编号:#6724
晧每宴會羣臣,無不咸令沈醉。置黄門郎十人,特不與酒,侍立終日,爲過之吏。宴罷之後,各奏其闕失。迕視之咎,謬言之愆,罔有不舉。大者即加威刑,小者輒以爲罪。
释义: 伺察其过失。司,通“ 伺 ”。
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息兹切,平之,心。拼音:sī注音: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