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·宋徽宗政和元年》时代历史分期:清|语料索引编号:#7041引用此条目然意廣才疏,凡所當爲,先於公座誦言,故不便者得預爲計。通假字:誦→ 通 →正字:訟 查看“誦”与“訟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公开声称;明说。誦,通“ 訟 ”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似用切,去用,邪。拼音:sònɡ注音:ㄙㄨㄥ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