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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吕氏春秋·论威》

时代历史分期:|语料索引编号:#8240
舉凶器,行凶德,不得已也。
释义: 通“ 由 ”。由于。
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以周切,平尤,以。《廣韻》居祐切,去宥,見。《廣韻》余救切,去宥,以。拼音:yóu注音:ㄧㄡ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