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秋官·方士》时代历史分期:西周|语料索引编号:#9507引用此条目凡都家之士所上治,則主之。通假字:治1→ 通 →正字:辭 查看“治1”与“辭”的通假关系 → 释义: 通“ 辭 ”。指诉讼;告状。古音切语:《廣韻》直吏切,去志,澄。《廣韻》直利切,去至,澄。《廣韻》直之切,平之,澄。拼音:zhì注音:ㄓˋ